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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溪市局有序完成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自查工作

 来源:办公室  日期:2026-04-10 16:21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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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压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体责任,督促企业按照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合规经营,兰溪市局通过靠前吹哨、专人审核、动态销号“三步走”举措,高效有序完成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工作,有力提升监管效能和行业自律水平。

一是靠前吹哨,打好预提醒“主动仗”。全面梳理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,于2月中旬充分利用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微信群、电话通知、短信平台等多元化渠道,向企业详细告知年度自查报告的报送时限、具体操作流程及法律依据,要求企业合理安排时间,避免集中扎堆报送。针对临近三月底仍未报送的企业,采用电话提醒+线下走访的形式“一对一”进行催报,并强调未按时申报的法律后果,压实企业主体责任。

二是专人审核,织密自查“质量网”。为确保年度自查报告的真实性、规范性和完整性,专门抽调业务骨干实行“定人、定岗、定责”的审核机制。对每家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形式审查与内容审查双重把关,对于报告填写不完整、逻辑矛盾或疑似漏项的企业,审核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或修改的内容,并退回企业重新提交。截至年度自查工作结束,累计审核自查报告277份,退回完善50余份。

三是动态销号,建好监管“一本账”。对照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,逐一核实企业经营现状,包括是否正常开展经营活动、许可备案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、经营场所或库房地址是否发生变化等。对于临期仍未报送自查报告的企业,主动联系确认其真实经营状态,确定不再经营后引导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;对于经催报仍无回应的失联企业,启动现场核查程序,查实确已关闭或搬迁的,按照相关规定公告注销。截至年度自查工作结束,主动注销备案企业18家,公告注销5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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